⑴ 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简介: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5月13日注册成立,受托管理重庆市政府为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而专门设立的重庆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公司通过引入国内、外优秀基金管理人和优质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和促进社会资本投入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科技、文化、旅游等六大产业。自2014年起,重庆市政府计划每年安排25亿元财政引导资金,连续安排5年,形成125亿元的重庆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通过1:2、1:3甚至1:4的杠杆比,每年能够形成100多亿元投资,五年后将形成至少500多亿元规模。重庆产业引导基金公司于CLPA2013-2014年度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团队排名中荣获第四名
法定代表人:杨文利
成立时间:2014-05-13
注册资本:102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50090300062658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云汉大道117号附339号
⑵ 重庆安全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重庆安全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8月06日,主要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法定代表人:曹廷龙
成立时间:2013-08-06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50011000022010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北路16号307室
⑶ 重庆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 重庆市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由重庆市政府出资10亿元成立,引导基金以“母基金”方式运作,通过把在投资基金中的股权比例原则上控制在20%左右的方式,来引导国内外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私募投资机构等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的机构和优秀管理团队,赴渝设立或管理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基金。 2015年12月1日,公司名称由“重庆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亚军
成立时间:2009-07-17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50000000000170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2号
⑷ 重庆市巴南区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重庆市巴南区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13日,主要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管理等。
法定代表人:王育新
成立时间:2014-11-13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50011300743129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公司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海大道8号
⑸ 重庆圆基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怎么样
简介: 中外合资的重庆圆基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是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新兴产业创投计划设立的首批基金之一,获得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资金支持,其投资人包括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委托的出资机构、重庆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重庆能源投资基金等国有企业以及温州、山西和上海等地的私人投资者。 该基金首期国模2.5亿元已募集到位。
法定代表人:圆基(重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01-27
工商注册号:500103200015750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196号1单元10-2#
⑹ 重庆市巴南区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介绍
简介:重庆市巴南区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13日,主要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管理等。
法定代表人:王育新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联系方式:023-66295010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海大道8号
⑺ 重庆市扶持基金怎么申请
为方便民企申报专项资金,重庆市市开设了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网,在该网站完成注册后,
民企就可进行资金申报。
今年将重点支持良种培育、节水灌溉、农机装备、新型肥药、加工贮运、循环农业等涉农领域的技术创新项目。
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主要面向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业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和开放性专业技术服务的机构,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则是通过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的支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及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支持,如风险补助方式将按照不超过创业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⑻ 创投引导基金的引导基金的设立模式
1、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
根据三部委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要求,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为: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财政性专项资金引导基金的投资收益与担保收益闲置资金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益个人、企业和社会无偿捐赠的资金等。
国内的政府引导基金资金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地方政府通过财政出资独立完成,二是政府与政策性银行联合出资设立。绝大多数已设立的引导基金资金均来源于政府财政出资,只有少数的早期政府引导基金资金来源于政策性银行,比如,由地方政府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出资设立的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津滨海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吉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及山西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由地方政府联合中国进出口银行共同出资设立的成都银科创投及重庆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
2、引导基金的法律结构
在引导基金设立的法律结构上,《指导意见》指出:引导基金应以独立事业法人的形式设立,由有关部门任命或派出人员组成的理事会行使决策管理职责,并对外行使引导基金的权益和承担相应义务与责任。
而各地引导基金的运作主体除了独立事业法人之外,亦有部分引导基金以企业法人制(公司制)设立,在不同的法律结构下,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监管模式以及考核激励体制均有所不同。
独立事业法人制引导基金,因其事业单位的性质,更为强调“社会服务”、“让利于民”的特点,其基金管理多委托第三方管理机构,少数成立事业编制基金管理团队,对于管理团队的考核与同级国有企业类似,相对缺乏有效的利益驱动。
企业法人制引导基金多采用公司制,由于对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的义务,其一般会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获取基金收益,对于管理团队的激励机制相对市场化,某些地方已在实行参股激励方式,已经在向专业的市场化FOFs转型。